漳州一人涉嫌袭警罪被批捕漳浦警方在一小

袭警罪入刑,南靖首例!

年9月15日下午14时许,和溪镇村民刘某全务农结束后独自在位于和溪镇英勇村的家中喝酒,后于当天15时许驾驶一部无牌照男士二轮摩托车从家中出发沿和溪镇联桥村、和溪镇南街口行驶欲前往和溪中学接送其子放学。

15时30分许,南靖县公安局和溪派出所民警在和溪镇南街口执行交通纠违、查处醉驾的公务过程中查获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全。刘某全被查扣后,身着制服的现场执法民警依法告知其是和溪派出所民警身份后要求刘某全配合酒精测试,因刘某全在执法现场拒不配合民警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测试,遂被执法民警黄艺川、辅警游东松等执法人员向刘某全告知后依医院进行抽血检测。途中,刘某全明知公安民警系对其依法执法的情况下,仍拒不配合并在警车内将和溪派出所辅警游东松的大腿撕咬致伤。

医院后,民警依法对刘某全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mg/ml,后民警依法对刘某全提取血样并送检。犯罪嫌疑人刘某全案发时的血样经福建诚正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血样检出乙醇,乙醇含量为.9mg/ml。年9月21日经南靖县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游东松的损伤程度系轻微伤。

刘某全因涉嫌袭警罪、危险驾驶罪被南靖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检察机关已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近年来,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遭遇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案事件时有发生,不仅严重侵害民警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更践踏损害了法律权威和法治尊严。法律尊严不容挑战,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亵渎。南靖公安在此提醒,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打击破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职责。广大群众应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民警执法执勤工作,警民携手共同维护法治权威、法律尊严。同时,对于任何公然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南靖公安将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打击处理。

针对莆田、泉州、厦门等地疫情反弹的严峻形势,连日来,漳浦县公安局绥安派出所紧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工作目标,紧密结合景区和非景区景点、醉酒驾交通清查等专项整治行动,综合运用入户访查、数据核查、网络帮查、行业清查等手段,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和外来人员摸排登记,深入清查整改治安隐患和不确定因素,扎紧治安管控口子,托住疫情防控底子,确保辖区和谐稳定和群众安居乐业。

入户访查

部署开展疫情防控健康管理“家家访”活动,以“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为载体,组织警力进社区、进企业、进民居,实地走访、登记流动人口的详细信息,向广大群众发放“一封信、三询问、一告示”、《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资料。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网格员、警务助理、平安志愿者的联动作用,助推信息采集工作高效、真实、全面、准确,提高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水平。

数据核查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推送的指令数据,快速准确开展从中高风险地区入浦人员流调核查,结合入户访查核实身份信息、研判活动轨迹,有效确保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采集数据的准确和鲜活,为疫情精准防控提供基础数据支撑。9月27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绥安镇某小区一处住房疑似有人从事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经过对该小区人员往来情况核查,成功锁定具体位置,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及时端掉一个网络诈骗窝点。

网络帮查

借助清查排摸、上门登记、警务宣传等多渠道推广“福建治安便民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zz/1691.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