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有调整漳州公布最新招生

本文转自:福建日报

日前,漳州市教育局发布

《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年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

《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年漳州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文章后方附招生政策全文)

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

对部分学校招生范围和

招生计划做出重大调整

日前,漳州市教育局发布《年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部分学校招生范围调整

根据《意见》,漳州立人学校(小学部)、漳州正兴学校(小学部)2所市直学校,招生范围由原来面向全市招生调整为面向芗城区户籍(含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龙文区户籍招生。漳州新城学校、漳州光华学校为芗城区教育局审批,招生范围由原来面向全市招生调整为面向芗城区户籍(含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招生。漳浦立人学校为漳浦县教育局审批,招生范围由原来面向全市招生调整为面向漳浦县户籍(含古雷开发区户籍)招生。

部分学校招生计划调整

漳州正兴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由年的人调整为年的人,漳州立人学校、漳州正兴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由年的各人调整为年的各人,漳州实验中学招生计划由年的人调整为年的人。

此外,《意见》还规定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签订协议、信息登记、委托培训机构、组织校考等任何形式组织进行学生报名。

今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

与往年相比有何异同

一起来了解一下

不同点

0招生学校有所变化

增加漳州一中古雷港分校自主招生资格,允许其今年面向古雷港区自主招生50人。

02个别学校招生范围有所改变

龙海一中为福建省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从年起,龙海一中自主招生范围由原来面向龙海区招生扩大到面向芗城区(含六个街道办事处)、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台商区、高新区、招商局开发区等七个区招生。

03大部分学校招生计划有所减少

除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和原有自主招生规模低于20(含20)人的学校今年自主招生计划数延续去年规模不变外;其他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均核减到原来的90%(小数部分四舍五入取整数),民办学校以集团内所有学校为单位捆绑核减到原来的90%。

相同点

0特招生由学校自主招生

由学校自主制定保送生招生方案和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招生学校按规定时间自行组织特招生报名、测试和录取。除了自主招收的特招生名额(每校不超过00人)外,全市其余的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都分解到每个县(区),以县(区)为单位,在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上,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

02自主招生录取时间安排在中考结束后进行

全市统一安排在6月28日-7月2日之间,由招生学校确定具体日期。

03各校所招收的特招生必须签订《承诺书》

坚持“一生一录”原则,每位特招生只能录取一所学校,为防止出现“一生多录”问题,要求各校所录取的特招生必须签订《漳州市普通高中特招生自主招生录取学生承诺书》,明确自愿且唯一报考录取本学校,未签订承诺书的学生不得录取。承诺书作为向市教育局提供核准确认录取的依据之一。两校以上重复录取的学生将取消该生当年特招生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04招生测试内容与往年基本相同

保送生要特别注重选拔数学等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要全面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考查学生体质健康和心理素质等情况;体育艺术特长生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并全面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全市所有普通高中特招生都必须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组织的中考,并且中考投档分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线,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全市一年级、初中、高中

招生政策请看

↓↓↓

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

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招生原则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立足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户籍制度改革、租赁住房改革试点等,调整和优化中小学布局,确保新增人口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严格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同一平台、同时报名、同种录取方式(电脑随机派位或划片就近入学),分期分批录取,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行为。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二、招生范围全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都须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我局确定的招生范围(见附件、2)进行招生,公办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科学确定招生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县(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在学校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教育局的,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适当跨县(区)招生。

三、招生计划严格落实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只减不增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超过5%的县(区),要坚决压减至5%以内;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未超过5%的县(区),要严格做到只减不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和学校实际的办学条件,统筹编制并下达所属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年度初中一年级和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要严防产生新的大班额和大校额。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要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台胞子女凭台湾居民居住证向居住地所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就近入学。市直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市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网上报名,见附件3),其它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其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其中有承担划片就近入学任务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明确划片就近入学的具体招生计划,其余招生计划列入管理平台统一报名,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具体招生细则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应明确招收本县(区)和外县(区)的初一年级、小学一年级具体招生计划数,分区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区域间适当调整(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各县(区)教育局必须于年5月23日前将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局备案,电子稿发中教科邮箱:y

63.    

2.漳州市民办小学名单(8所)    

3.年漳州市直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网上报名,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4.年漳州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回乡生)登记表    

5.年漳州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回乡生)汇总表    

6.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录取办法    

7.年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优待照顾对象登记表    

8.年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优待照顾对象汇总表    

9.年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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