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79号
12月5日,我县新增4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经复核为阳性,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1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以上人员均医院隔离医学治疗或观察,相关密切接触者已落实管理,相关涉疫场所全部完成环境消毒等防疫措施。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确诊病例2
12月3日
10:00-10:10马坪镇计生大楼核酸采样点
12月4日
09:40-09:55马坪镇计生大楼核酸采样点
12月5日
09:20-16:00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医院隔离病房
16:00因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医院隔离医学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1
12月1日
09:50-10:00漳浦妇幼保健院核酸采样点
20:45-20:55绥安镇伊丽莎白小区门口韵达快递点
12月2日
17:00-17:30绥安镇大亭路协丰厨具店
12月3日
07:40-07:50绥安镇道周公园核酸采样点
15:39-17:30绥安镇有椰-海南清补凉
17:52-19:10绥安镇胖猪猪烤肉店
19:10-19:40绥安镇鹿溪公园
19:40-19:50绥安镇好时光置业
21:00落实管控
12月4日
01:50因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医院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2
12月2日
23:30作为密接者转运至集中医学观察点
12月5日
13:50因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医院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3
12月3日
20:25作为密接者转运至集中医学观察点
12月5日
13:50因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医院隔离观察
请有上述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配合进行流调,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敬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防疫各项规定,同时请省外入(返)浦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