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漳州发布最新招聘教师公告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公办学校师资需求情况,决定组织开展我市年中小学幼儿园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制定具体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本次泉州市计划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二、招聘条件及要求(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各岗位信息表要求);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年2月至年2月期间出生);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4)现役军人;(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6)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函,有需要面试的岗位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二)具体条件及要求1.《岗位信息表》有特别说明的,按特别说明要求执行。说明要求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3.符合以上1、2条款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年4月10日—4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将有关加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填写好的《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一份,报送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5.加分仅限于笔试成绩。6.招考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在招聘范围内服务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三支一扶”中的“支教”人员进行招考。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报考专门岗位不享受加分待遇。 (五)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及要求1.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笔试卷面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卷面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卷面成绩再相同,则面试加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2.考试只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卷面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成绩再相同,以专业知识卷面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卷面成绩再相同,则面试加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3.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5.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六)资格审核要求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报名表上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名称与教师资格证上名称一致,否则视为信息失真。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七)最低服务年限此次公开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的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岗位条件一览表》中未明确的,以教育行政部门或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准。合同应明确任教岗位、服务年限、违约责任等事项。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基层教师队伍的稳定。(八)对岗位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条件一览表》为准。十一、其他事项 (一)有关的考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对象等有关招考信息将通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网站发布。(二)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政策。(五)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执行。(六)市、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做好方案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解释工作。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附件:1.年漳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2.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点击查看原链接,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