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祁阳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录聘用制书记员8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刑事处罚;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或法律、中文等相关专业优先;
5、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自年7月20日至年7月25日止,报名地点设祁阳县人民法院政工科(祁阳县人民法院室),联系-。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祁阳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本次招录不收报名费。
(二)考试
1.笔试(占60%):
(1)计算机录入(占60%);(2)文字综合(占40%)。
2.面试(占40%)。
按照参考者综合得分排序,拟定预选对象,参加下步程序。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考察参照对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聘用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通过社会购买服务力的方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两年,试用期为三个月,因试用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工作需求的,可解除劳动合同。聘用计划缺额,在参加考试人员中依次递补。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四、基本待遇
1.比照县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标准落实工资待遇,由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审核后执行。
2、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保。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年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在祁阳县人民法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政工科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组予以监督配合。
(二)纪律要求
1、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相关信息和情况。
2、招录工作的各个环节要坚持公开、平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如有违者,经查属实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3、考察组成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虚报考察情况。
4、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不听劝阻,恣意扰乱考场秩序的取消考试资格。
附件:《祁阳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祁阳县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祁阳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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