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
漳浦县教育局公布
年漳浦县农村教师
遴选到县城学校任教实施意见啦!
年漳浦县农村教师遴选到县城学校任教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经县编委审核同意,县教育局研究
决定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均衡的原则下
遴选部分农村教师到县城学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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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进城任教资格
遴选到县城任教的教师必须是:在年3月21日前入伍,且在农村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任教累计满5学年(应扣除在借用、交流到县城学校、外系统的工作年限;学年指当年9月1日至第二年8月31日,下同),具有3学年以上的本学科任教经历或与所申请遴选学科相对应专业毕业的现农村学校教师。同时还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遴选进县城任教小学的教师,须为现任小学教师,学历必须是中专及以上,持有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
2.参加遴选进县城任教的教师,至年3月20日,须在现工作单位实际教学满二学年。
遴选进城任教程序
1.遴选办法此次遴选采取书面检测和农村任教教龄得分、县城交流教学得分、军属加分相结合的办法。按学科需求,根据书面检测成绩、农村任教教龄得分、县城交流教学得分、军属加分四者的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如出现积分相同,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若笔试得分再相同,以农村任教教龄得分高者优先。放弃选岗的空额依次递补。
2..遴选计分(1)农村任教教龄得分农村任教教龄可累计计算(以完整学期为0.5学年核算,余者不计)(2)县城交流教学得分县城交流教学每学年得2分。(3)书面检测得分本次检测使用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教育综合知识(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的试卷,卷面分数分,以百分制折算后的得分为书面检测成绩。(4)军属加分现役军人配偶遴选县城学校任教的,在农村学校任教5-10学年(含10学年)的,总成绩加2分;超过10学年的,总成绩加4分。
3.资格审查申请参加遴选人员于年3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到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任教所在学校出具的农村任教证明一份;由县城学校和编制所在学校共同出具的交流教学证明一份(详见材料清单);现役军人配偶由武装部或军人服役部队出具证明。
4.报名考试(1)经教育局资格审查通过的农村教师方可报考。(2)考试方法申请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