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讯
1关于漳浦县石榴镇申内水库片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位置:石榴镇东山村
规划范围:北至申内水库山坡地,西至申内水库西侧山坡地,南至申内水库下游且申内溪两侧山坡地
总用地面积:共37.65公顷(亩)
功能定位:以生态自然环境为品质的康养社区和休闲商业为核心功能,兼具生态休闲旅游和生态疗养度假为服务功能的景观胜地
详情如下:
石榴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对漳浦县石榴镇申内水库片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审批的请示》(浦石政〔〕1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委托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漳浦县石榴镇申内水库片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规划范围:用地位于石榴镇东山村,规划范围为北至申内水库山坡地,西至申内水库西侧山坡地,南至申内水库下游且申内溪两侧山坡地,规划地块面积为32.26公顷(亩)以及道路面积为5.39公顷(81亩),总用地面积共37.65公顷(亩)。
二、功能定位:以生态自然环境为品质的康养社区和休闲商业为核心功能,兼具生态休闲旅游和生态疗养度假为服务功能的景观胜地。
三、地块控制指标:
四、未详部分按该控规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建筑标准的规定执行。
五、本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等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该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附件:漳浦县石榴镇申内水库片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漳浦县人民政府
年2月25日
2关于漳浦县江滨滞洪公园改造工程等三个项目的征收土地预公告(1)漳浦县江滨滞洪公园改造工程
用地面积:8.公顷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漳浦县绥安镇绥南社区、南门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2)漳浦县县龙泉路(X线棕口段至G线国道天桥)道路改造工程
用地面积:3.公顷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漳浦县绥安镇绥西社区、马坑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3)漳浦县金鹿路(江滨景观路至科技大楼)A段(K0+.~K0+.)道路改造工程
用地面积:2.公顷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漳浦县绥安镇绥南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详情如下:
为实施漳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漳浦县江滨滞洪公园改造工程等三个项目的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漳浦县江滨滞洪公园改造工程,选址用地面积8.公顷。
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漳浦县绥安镇绥南社区、南门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漳浦县江滨滞洪公园改造工程,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设施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2)漳浦县县龙泉路(X线棕口段至G线国道天桥)道路改造工程,选址用地面积3.公顷。
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漳浦县绥安镇绥西社区、马坑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漳浦县县龙泉路(X线棕口段至G线国道天桥)道路改造工程,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设施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3)漳浦县金鹿路(江滨景观路至科技大楼)A段(K0+.~K0+.)道路改造工程,选址用地面积2.公顷。
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漳浦县绥安镇绥南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漳浦县金鹿路(江滨景观路至科技大楼)A段(K0+.~K0+.)道路改造工程,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设施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征迁实施单位绥安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落实征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组织签订征地协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张贴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附件:1.漳浦县江滨滞洪公园改造工程项目用地拟选址红线图
2.漳浦县县龙泉路(X线棕口段至G线国道天桥)道路改造工程选址红线图
3.漳浦县金鹿路(江滨景观路至科技大楼)A段(K0+.~K0+.)道路改造工程选址红线图
漳浦县人民政府
年2月21日
金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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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