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以来,漳州市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大幅提高、受教育程度和卫生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妇女儿童事业呈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对标省纲91项可量化指标中,89项指标已达标,达标率达97.8%。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改善
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加强市县两级妇幼保健院建设,深入实施城乡低保妇女常见疾病免费检查及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两癌”普查人数为万人次,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91.54%;成立漳州市危重症孕产妇救治网络,实现市县两级高危孕产妇管理中心全覆盖。儿童保健工作稳步推进。儿童常规免疫接种率达99.70%以上,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5.37%,儿童生长迟缓率0.74%,儿童低体重率0.91%,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均完成两纲目标。其中,芗城区、龙海市、漳浦县分别被评为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市、区)。
漳州市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开幕举办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技术培训云霄县妇幼保健院新院揭牌仪式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大幅攀升
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实施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9%,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从25.15%大幅提升至55.5%,普惠率从65%提升至95.2%,漳州市学前教育发展指数名列全省前三位。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夯实。新增义务教育学位1.3万个,创建所省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妇女受教育水平提高。职业院校结合实际开设学前教育、幼儿保育、助产等适宜女性就读的专业,年来开展保育员、育婴员培训鉴定3.78万人次,取证3.06万人次。年,全市女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7%,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10.22年,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年的28%提高到年的50%。
南靖实验幼儿园开展爱国教育主题活动漳州市举办基层妇干培训班漳州职业教育园区竣工妇女儿童社会福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社会保障力度加大。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至年,全市女性参加城乡居民养老、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比年增加75.64万、22.67万、10.96万和18万人。落实儿童社会保障。率先在全国协同创建“春蕾安全员”机制,打造困境儿童“信息收集、分类预防、联动处置”工作体系,为困境儿童提供全方位安全保护,为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落实保障,为名无户口未成年人登记户口。全市共有残疾儿童康复机构42个,十年来共投入资金1.04亿元,为1.04万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补助;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率达98.8%。
漳州市首创“春蕾安全员”机制,打造困境儿童安全保护的“漳州模式”
漳州市召开春蕾儿童安全工作座谈会面向残疾人群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程度日益深化
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机会。全面落实女性就业再就业、劳动保护等优惠政策,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占比从年的20%提高到年的50.6%,全市女性就业人员占全社会人员的45.9%。保障妇女合法劳动权益。逐步提高农村女科普带头人奖补项目比例,部分急需紧缺女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提高30%。年全市共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份,覆盖女职工16.09万人。
漳州市组织召开各类就业招聘会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事务管理程度持续提升
加大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加大对女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把女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交流总体安排,县(处)级以上政府和工作部门女干部数量逐步增加,妇女参政议政态势良好。全市县区党政正职女干部2人,部门正职女干部12人,市管女干部人;人大代表人中女代表人,占比24.9%;市政协委员人中女委员人,占比27.6%,占比分别比年提高2.8和6.4个百分点。基层民主进一步扩大。积极推动基层妇女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在村(居)委员会成员中配备适当的妇女名额,实现%村两委中有女性成员;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中女性比例分别为33.3%、16.9%。
漳州市妇女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召开妇女儿童生存环境进一步优化
优化法制环境。发挥法律援助中心作用,建立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站个,共受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件。弘扬新时代“漳州”精神,建立“四警四化”警务新机制,“漳州”获“时代楷模”荣誉称号。优化生存环境。践行生态理念,建设“五湖四海”项目,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4.78%;农村安全供水受益人口比例达%,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9.7%,比年提高22.8个百分点。本市先后被授予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优化社会环境。广泛开展“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创建评选活动,21个村镇、30个单位、3所学校、2户家庭获评或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单位等荣誉称号,6人荣登中国好人榜,11人入选福建好人榜。
漳州市开展“树清廉家风 创最美家庭”主题活动
漳州市启动“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漳州市博物馆、艺术馆、城市展示馆建成使用
漳州市开展”建设法治漳州巾帼行动“主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