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疫情形势非常严峻,为有效降低和阻断病毒传播风险,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3月18日,漳浦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6号通告,要求全县所有歌舞娱乐场所、洗浴中心等场所暂时关闭;宾馆酒店严格落实入住人员信息健康登记制度。
然而,个别经营场所人员无视疫情防控严峻形势,贪图营利,顶风作案,违规营业。3月21日,漳浦县公安局重拳出击,连续查处两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件。
当日10时许,旧镇海防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宾旅馆业开展例行检查,发现违法嫌疑人陈某(富楼街某宾馆工作人员)未对两名入住人员如实登记有关信息,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民警依法传唤违法嫌疑人陈某。经询问,违法嫌疑人陈某对其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供认不讳。3月22日,漳浦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嫌疑人陈某处以行政处罚。
当日22时许,旧镇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娱乐场所进行例行检查,发现某足浴店为两名顾客提供足浴服务,且未核实其身份信息,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发现情况后,民警立即责令停止营业,核查有关人员信息,依法传唤违法嫌疑人郑某(经营人员)。经询问,违法嫌疑人郑某对其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供认不讳。3月22日,漳浦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嫌疑人郑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漳浦县公安局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坚决打击,绝不姑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于引发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就有2人因违反防疫规定被古雷公安查处。
(来源:漳浦公安、旧镇派出所、旧镇海防派出所)